我校召开中外办学和国际合作专业培养计划协调会

发布者:国际交流处发布时间:2017-06-01动态浏览次数:208

    根据本学期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及教务处关于修订2017级培养方案的要求,针对中外合作专业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及师资配备等事宜,5月23日中午,国际合作学院牵头在明华楼会议中心召开了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合作项目培养计划制订协调会。会议由龚春蕾副校长主持,教务处副处长王慧、国际合作学院副院长胡珍、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和中外合作专业主任出席。

    自2015年秋季至今,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国际课程合作专业已发展到六个,分别为: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与美国阿拉巴马大学合作举办的小学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威斯康星协和大学合作举办的康复治疗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与德国欧福大学合作的德语专业(双语课程合作)、与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合作的财务管理(CFA方向)专业(双语课程合作)、与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专业(双语课程合作,双学位)。

    国际合作学院副院长、国际交流处处长胡珍首先对新拟定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学管理细则》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国际合作项目(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双语课程合作项目)培养方案的制定原则、国际合作项目教学管理、通识课程教学管理以及师资培训的基本考虑,并结合我校学生语言学习实际,就今后合作项目学生的语言培训计划进行了汇报。教务处副处长王慧老师对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及学时学分的匹配等进行了说明。随后,参会者就培养方案、课程匹配、师资配备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基本达成共识:一是要结合中外两校各自的办学优势,参照国际教育标准并充分考虑具体国情,共同制定合作办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外语能力突出,掌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和相关知识作为人才培养目标,重点培养能满足行业需求且具备国际化理念的高级别应用型人才。二是在课程设置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将实行模块化、学分制管理,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由国际合作学院、相关院(系)和教务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我校及国外合作院校具体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三是在教学管理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学计划由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涉及外方课程的由国际合作学院(国际交流处)牵头,联合二级学院、教务处、外方共同制定,国际合作学院(国际交流处)作为对外联络部门与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联络、申报、评估工作,负责与外方合作院校的协调与沟通等;国际合作学院负责通识教育部分(含与合作院校的学分互认课程以及国内的通识课程)以及出国语言培训的教学工作;二级学院负责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教学工作以及实习实训安排。外教专业课程部分由国际合作学院负责联络外教,由二级学院衔接具体教学安排。

    龚春蕾副校长在与会人员充分研讨后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二是希望切实落实好17-18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师资配备,三是希望部门之间通力协作,做好与2017级上述专业有关的招生和教学条件保障。


 文字:杨晓娇

摄影:周勇